經文:「耶和華萬軍之神啊,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;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,因我是稱為祢名下的人。」— (聖經·耶利米書 15章16節)
有一天鄰居打電話給一位母親說:「有人看到妳兒子做了不該做的事。」雖然她兒子實際上,並沒有做這位鄰居所說的事情,但是鄰居非常詳細地指控她兒子。這位母親聽完之後回答說:「我兒子沒做那件事,他可能做其他的事,但他沒有做那件事。」這是因為母親非常了解兒子。可見,在指控之前,母親對兒子的人格,及兒子身分的認識就已存在。
「我得著祢的話語」意味著在耶利米得著之前,神的話語就存在了。這不是說,當你找到的時候,啟示才開始。事實上,在你得著之前,神話語的啟示就存在了。「得著」是指一個人很辛勤,且慎重尋找的結果,而不是意外的發現。神的話語不再是隱藏的,這突然成了一個啟示,這是大夢初醒的時刻。不論之前聽過多少次,這一次神的言語抓住你了。
在如此尋求中,耶利米發現了神的想法,他知道神的意念不是他的意念。為了尋求神的話語,他必須明白並接受神的心意,及印證神要使他明瞭的意念。當耶利米說他得著神的話語時,意思是他得到一些神的想法。同樣的,當你「得著」神的話語時,你只是被神的心意所啟示。因此你現在更明白祂是誰,以及你在祂裡面是誰。親愛的,「得著」始於「尋找」!
YouTube 視頻:
https://youtu.be/revLnVsk-6s
—《每日一句話》
(20201211 \2482)
作者:吳炳偉牧師
後期編輯:榮華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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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2021-12-11 by Gospel
《每日一句話》20201211「耶和華萬軍之神啊,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;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,因我是稱為祢名下的人。」
經文:「耶和華萬軍之神啊,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;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,因我是稱為祢名下的人。」— (聖經·耶利米書 15章16節)
有一天鄰居打電話給一位母親說:「有人看到妳兒子做了不該做的事。」雖然她兒子實際上,並沒有做這位鄰居所說的事情,但是鄰居非常詳細地指控她兒子。這位母親聽完之後回答說:「我兒子沒做那件事,他可能做其他的事,但他沒有做那件事。」這是因為母親非常了解兒子。可見,在指控之前,母親對兒子的人格,及兒子身分的認識就已存在。
「我得著祢的話語」意味著在耶利米得著之前,神的話語就存在了。這不是說,當你找到的時候,啟示才開始。事實上,在你得著之前,神話語的啟示就存在了。「得著」是指一個人很辛勤,且慎重尋找的結果,而不是意外的發現。神的話語不再是隱藏的,這突然成了一個啟示,這是大夢初醒的時刻。不論之前聽過多少次,這一次神的言語抓住你了。
在如此尋求中,耶利米發現了神的想法,他知道神的意念不是他的意念。為了尋求神的話語,他必須明白並接受神的心意,及印證神要使他明瞭的意念。當耶利米說他得著神的話語時,意思是他得到一些神的想法。同樣的,當你「得著」神的話語時,你只是被神的心意所啟示。因此你現在更明白祂是誰,以及你在祂裡面是誰。親愛的,「得著」始於「尋找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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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《每日一句話》
(20201211 \24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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