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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 擁有神就擁有一切!』一 吳炳偉牧師

『 擁有神就擁有一切!』

「耶和華是我的產業,是我杯中的分,我所得的祢為我持守。」— (聖經·詩篇 16篇5節)

神是我們的產業!是的,曾幾何時,我們幾乎忘了這一件事實。這節經文意思是「神啊,你是我第一優先且唯一的選擇。我才是你的選擇。你將我安置在美好的房舍與田園之中,然後指定我為繼承人。」在過去的經驗上,好像是我們選擇了這位神,所以我們選擇了這個產業。事實上,我們是神指定的繼承人,這是何等大的榮耀與福份!

神是我的產業,這是無形的產業。我們會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,我的山寨,我的盾牌,我的避難所,我的拯救。這表示我相信神的豐富,神的供應,我必不致缺乏。當我有正確的「富足心態」時,我就可以富足。不在於我「擁有」什麼,而在於「我擁有神」就有了一切!我就可以知足,因為主曾說「我不丟下你,也不撇棄你。」

早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時,神就把自己產業給了利未人,這個應許和福份也給了大衛,也給一切用信心領受的人。如今,神藉著主耶穌道成肉身,代贖人的過犯,成為一切蒙召之人永遠的產業。不單神是我們的產業,我們也是神的產業!正如「良人屬我,我屬良人」。你與神是否有這種「彼此相屬」的愛呢?

親愛的,擁有神,就擁有一切!

一《每日一句話》
作者:吳炳偉牧師
– 1月27日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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