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」— (聖經·約翰福音 15章12節)
在婚姻中,夫妻分工是自然的事。妻子通常負責烹飪、整理家務、購物及照顧孩子。先生則出外賺錢、管帳、修剪草坪、做零星修理等。健全的配偶會偶爾出於直覺互換一下角色。先生偶爾做頓飯,陪陪孩子,打掃房屋,給妻子一個意外的驚喜,妻子也可以在外兼差,或趁丈夫生日替他剪一次草地,他們會覺得角色互換像一場遊戲,增添生活的情趣。
世間有句話說:「嫁一個愛妳的人,不要嫁一個妳愛的人。娶一個愛你的人,不要娶一個你愛的人。」這種人只希望能跟一個,真正關心他的人結婚。而不願付出愛去關心對方。要他們說一下自己對結婚以後生活的期望,幾乎沒有人提到擔任挑戰性的工作、賺錢養家、或整理家務。他們的白日夢裡沒有「努力」這個字,只想不費吹灰之力地接受照顧。
只把「被愛」當作目標是不可能成功的。要別人愛你,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做一個「值得被愛」的人。如果你人生最大的目標,只是消極地被愛,你就不可能是一個值得被愛的人。這不是說,消極倚賴的人,從來不為別人做任何事,但他們的動機無非是,抓牢另一個人,從而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照顧。如果與此無關,要他們付出就難了。親愛的,要彼此相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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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youtu.be/Zmiv1XVid24
—《每日一句話》
(20201010 \2420)
作者:吳炳偉牧師
後期編輯:榮華興